关于做好开展2023年用户满意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有关生产、经销企业:
根据中国质量协会“中国质协字【2023】29号文《关于开展2023年用户满意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决策部署和《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要求,依据中国质量协会的标准引领,推动建立质量分级分类的市场化采信机制,营造关注用户满意的质量环境,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江苏省质量协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开展用户满意等级评价工作,引导企业关注用户需求和全过程消费体验,推动企业提高用户满意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法
评价依据:《顾客满意度测量和评价准则》( T/CAQ10306- -2022)和《用户满意等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评价类别:企业类、班组类、服务类、产品类、工程类。
等级划分:评价结合满意度得分以及测量报告在企业中的应用等维度进行用户满意等级划分,等级划分为用户满意标杆(五星)级、用户满意(四星)级、用户满意亮诺(三星)级。
二、评价原则
“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照“自愿申请、坚持
标准、科学评价、社会监督、动态管理”规范开展评价。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一)企业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二)企业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
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三)用户满意度测量由具有满意度调查资质的第三方按照
《顾客满意度测量和评价准则》(T/CAQ 10306-2022)要求开展,
顾客满意测量模型可参考国家标准《顾客满意测评模型和方法指
南》(GB/T19038-2009),测量开展调查的时间在2022年10月之后。
(四)企业首次可申请班组类、服务类、产品类、工程类,评价通过后,次年可申请企业类等级评价。自2020年获得市场质量信用A等证书的可直接申请企业类评价。
(五)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大面积用户投诉。
(六)申报工程类,需完成验收且交付使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
具体条件见《用户满意等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六、为做好推荐上报工作,请有关企业务必在2023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2份(装订成册)、用户名单、产品、服务标准和近期检验报告各1份报江苏省质协用户委员会,经我用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获取用户满意等级评价系统账号及密码,登录“全国用户满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要求,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吴惠龙 卢桂俊 齐倩
联系电话:025-83201029,83206582(办公室)
13813998666 18963613789(手机)
电子邮箱:jsaq1996@163.com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227号9楼909室(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内)
邮编:210029
附件:
2. 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用户满意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zip
江苏省质量协会
202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