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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发布:管理员来源: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浏览:2161编辑:2021-07-27 11:22:4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近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南京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建改字〔2021〕2号)。

一、《实施意见》起草背景

我市自2018年开始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先后出台《 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宁政发〔2018〕128号)、《 南京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宁政发〔2019〕156号)以及一系列配套改革政策,拿地即开工、施工许可告知承诺、施工图自审承诺等一系列举措成为南京改革品牌,企业获得感明显提高。

为持续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今年以来市建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先后组织70余家企业和基层单位召开了11场座谈会,全面了解建设项目从立项到验收全流程审批存在的各类堵点、难点问题,了解企业需求,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工作目标

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一方面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针对企业提出的工程建设项目各类“老大难”问题,呼应企业诉求,进一步优化精简流程、完善辅导服务、强化系统建设、提高审批效能。另一方面是进一步巩固前期试点成果,确保前期的一些改革政策能够落地落实,让改革成效能够真正的惠企利民,让建设领域市场主体能够有真正的审批获得感。

三、《实施意见》特色和亮点

一是审批事项全覆盖,申报系统更便捷。建设项目各类审批事项、评估评审事项和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全覆盖”在线审批推行“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全过程运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过程运行监管,杜绝“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

二是前期策划更成熟,项目落地加速度。扩大区域评估范围、增加评估事项;前置绿化移植、管线迁移等各类审批和手续在土地出让前办理;推动“招拍挂”工业用地“全净地”出让;加大“多规合一”平台应用深度;推行“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

三是项目管理更精准,审批流程更优化。根据不同的审批场景,细化调整项目分类和流程,推行“告知承诺+清单制”改革;推行带方案出让的工业项目“拿地及开工”常态化、固定既有建筑更新改造项目审批标准和要求、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极限压缩。

四是审批环节更精简,审批时间再压缩。对企业反映较为强烈的办理环节,分别推行获得土地、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一件事”办理;呼应企业需求推行分阶段联合验收;渣土运输、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规划验线等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

五是市政服务无感办,企业感受再提升。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通过系统获取项目信息,主动对接提供服务;压缩水气外线工程审批时限至5个工作日;设立水电气业务报装综合受理窗口,实现水电气报装“一体化、一个窗口、一套标准”。

六是机制建设更健全,政策落地长效化。通过建立改革成效落实长效督查机制、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协调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信用成果的运用等,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长效管理,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地落实。

结语:三年以来,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始终以提升企业满意度为原则,以解决企业困难为目标,聚焦审批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不断深化改革举措,持续推进改革深入。后续我们也将继续推动各项改革政策有效落地,推进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